2022年3月28日,潜江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
任命胡军同志为潜江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李波同志为潜江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彭迪同志为潜江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孙素兰同志为潜江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薛清同志为潜江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徐云鑫同志为潜江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彭晓莹同志为潜江市人民法院泽口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张军同志潜江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蔡晓姝同志潜江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薛清同志潜江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徐云鑫同志潜江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红同志潜江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李振刚同志潜江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免去胡晓明同志潜江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谢均海同志潜江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特此公告。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