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伟带领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市中心医院、曹禺中学泰丰校区、曹禺小学、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和市疾控中心,通过听取汇报、相互交流、实地检查等方式,对我市预检分诊、发热门诊运行、学校传染病防控、传染病监督执法、传染病管理、实验室检测和应急物资储备等传染病防控重点场所和重点领域进行了检查。
现场调研结束后,检查组在市疾控中心会议室召开座谈会。会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汇报了近年来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并结合部门职能提出了法律修订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认为,近年来我市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思想认识有高度、宣传普及有深度、体系建设有力度、防治措施有强度,特别是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大考中,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决断早、反应快、力度大、言入心,做到了科学防控、精准防控、依法防控,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检查组指出,要以提升健康意识为中心,深化宣传教育,切实做到以“学法”促“用法”、以“普法”促“守法”、以“懂法”促“执法”,营造知法守法、群防群控的社会氛围。要以提升防治能力为重点,强化体系建设,切实做到传染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卫生监督体系环节无遗漏、无死角全覆盖。要以提升服务水平为重任,优化防治保障,切实做到组织机构健全、防治队伍优质、防控资金到位、场所设施充裕、激励考核机制完善。要以提升防治质量为目标,细化防治措施,持续做好当前传染病防治重点环节工作,妥善应对秋冬季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反弹风险,全面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战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