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晖公司融资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预工委
(2016年1月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意见,2015年12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预工委对市嘉晖公司拟融资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调研,实地察看了拟融资的项目现场,听取了公司相关情况的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的基本情况
(一)关于嘉晖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现注册资本2.94亿元,由市国资办出资1亿元和总口土地开发公司出资1.94亿元,公司内设财务部、工程部、融资部和办公室等机构,是潜江经济开发区南部片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建设和华中家具产业园项目建设的融资平台。
(二)关于融资合作的方案。公司拟与建设银行潜江分行和工商银行潜江支行合作,拟融资5.5亿元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干道建设和园区土地收储,双方约定当期土地出让收益不足以偿还当期债务时,由市财政采取回购的方式将偿债资金列入同期财政年度预算。
(三)关于融资建设的项目。总投资10.8亿元:一是申报的潜江经济开发区南部片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建设项目,拟向市工行融资3亿元,主要用于园区拆迁还建、园区内道路和土地收储;二是申报的潜江经济开发区南部片区基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拟向市建行融资2.5亿元,主要用于总口场区与园区的连接线农垦大道、知青路和城区与园区的连接线14号路、紫光路南延至园区、连接上述两条道路的总口四支渠路,整个道路建设共计16公里,上述五条道路建成后将实现总口场区、家具园区、食品产业园、园林工业园、泰丰火车站片区及其主城区的环状互通,初步形成潜江城市南部片区的主体框架。
二、意见和建议
预工委认为今年市委作出了全年项目融资策划工作部署,市政府也同意了嘉晖公司开展项目融资,前期市嘉晖公司分别与工行市支行、建行市分行开展了融资合作意向的协商,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同意将该项融资项目的回购资金和土地收储项目的还款资金分年度纳入同期财政年度预算管理。
同时,预工委建议,一是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嘉晖公司的监管,确保所融资金专款专用,杜绝调项挪用;二是嘉晖公司要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严格依法规范运行,提高公司运营效益;三是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督促嘉晖公司研究和落实融资还款的计划,确保资金融得进、用得好、还得了。